admin 发表于 2021-4-4 21:11:22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动(截稿:7月10日)



    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下简称“国展”)将于2021年下半年在浙江省台州市(临海)举办,即日起面向全国征稿,诚邀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以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为契机,倡导广大摄影人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与时代同步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生活,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

1.各省、市、自治区(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中国籍的海外华侨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2.征稿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3. 投稿电子作品应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PX,图片大小限2~5M。图片上不得有任何显示作者姓名、机构等信息的标记。

5. 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允许两张照片并置作为单幅或组照中的一幅投稿,对所用拍摄器材不作限制。凡在历届国展中入选过的作品谢绝投稿。


第28届国展设置四大类别:纪录类(含长期关注单元)、艺术类、创意和商业类、多媒体类(一)纪录类(约140件)纪录类作品须由作者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纪录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纪录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拍摄。
纪录类特别设置: 长期关注单元 纪录类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拍摄现场的状态。对纪录类作品的后期处理不得损害作品的真实性,须符合以下规定:2. 不允许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移动、去除(去除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4. 不允许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原始比例的拉伸、压缩。6. 允许对整体影调及局部影调进行适度调整,但不允许破坏原始影像的基调与氛围,不允许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8. 数字影像须保留原始文件,胶片拍摄转化为数字照片须保留底片,以作为判断该影像真实性的最终证据。
(二)艺术类(约120件)投送艺术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艺术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艺术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三)创意和商业类(约30件)投送创意和商业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创意和商业类单幅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创意和商业类组照作品中须至少有一幅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四)多媒体类(约10件)多媒体类作品须在2019年1月1日后创作,每部作品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含片头片尾字幕),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画幅比例不限。
组委会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本届国展评选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在评选系统上对作品(电子文件)进行集中评选,终评由主办方调取作者输出制作的纸质作品统一评选。

1. 纸质照片(与投稿电子文件一致),长边不超过12英寸(含白边)。所有作品不得装裱,组照须用胶带按顺序粘连。

3.纪录类作品作者还须提供用于鉴定的底片或原始影像文件(未经任何修图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拍摄参数等完整的原始数据)。四、特别说明

2. 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 在终评阶段,根据作品质量,评委会有权在组照中适当调整入选作品幅数。

6. 本届国展主办方和承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展示、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支付报酬。

8
主办方将对成绩突出的团体(10名)颁发“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优秀组织工作证书”;对支持本届展览成功举办做出贡献的单位(1名)颁发“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特别贡献证书”。

第28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展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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